曲靖市住建局开展全面排查省级园林单位(小区)工作
根据省住建厅2019年3月1日关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面排查省级园林单位(小区)有关情况的通知”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3月1日下发了“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面排查省级园林单位(小区)有关情况的通知”并附“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面排查省级园林单位(小区)有关情况的通知”文件至曲靖市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市经开区规划建设局,麒麟区、马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按照对2009-2016年命名的云南省园林单位(小区),按照云南省园林单位(小区)的标准和“通知”要求内容迅速开展排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迅速研究工作,抽调人员组成5个排查工作组于2019年3月4日-3月10日分赴各县(市、区)对云南省园林单位(小区)进行了全面排查工作。

曲靖市2009-2016年获得云南省园林单位命名的共有470个,获得云南省国家园林小区命名的共有185个,其中麒麟区单位174个(含经开区29个),小区68个(含经开区15个);宣威市(县级市)单位50个,小区16个;沾益区单位49个,小区14个;富源县单位42个,小区14个;罗平县单位39个,小区16个;马龙县单位37个,小区15个;陆良县单位36个,小区16个;师宗县单位25个,小区12个;会泽县单位18个,小区14个。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出的排查工作组通过对曲靖市区域内云南省园林单位(小区)的全面排查工作后,通过排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省级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合法、有效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材料不齐备; (二)省级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具体地址存在搬迁、地址变动,一些(地址)有街道名称无门牌;(三)有些单位由于地址搬迁合并及管理不善,省级园林单位(小区)牌子遗失,有一些单位小区牌子因门头装修,牌子未按要求挂在入口醒目位置,所挂牌子因时间过久的关系存在老化,褪色的情况,甚至有些牌子存在字迹脱落损坏,字型不全的情况。在排查中还发现有少数省级园林单位(小区)在管护工作中存在领导认识不到位,不重视管护工作,担当责任意识不强,管护资金、人员得不到保障,造成单位庭院、小区绿化管护较差,有些绿化用地变成了菜地和养鸡地,甚至有些绿地被改建为硬质场地或停车场。对以上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乱象,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排查组及时进行了意见反馈,要求相关各县(市、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迅速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进行汇报,同时迅速将反馈意见,问题清单发给相关园林单位(小区)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对不能整改和完善的单位、小区要提出下一步的整治意见和措施。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要做好相关工作的督查、督办执法工作和指导工作,按照园林单位和小区的标准治理存在的问题和乱象,2019年3月11日,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下发“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曲靖市全面排查云南省园林单位(小区)情况的通报和存在问题要求进行整改的通知”发给了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曲靖经开区规划建设局,麒麟区、马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认真按要求开展问题落实工作,整改后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