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 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城市(县城)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6年7月2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会议明确要求要加大城乡绿地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园林绿化在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改善人居环境、绿色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全面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会议有关要求,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国家(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强化责任,明确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工作的目标任务
开展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城市生态文明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种良好载体。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园林城市(县城)为载体,以推进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为手段,力争用3至5年时间,使各县(市、区)园林绿化水平显著提升,城市(县城)功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系统结构更趋合理、功能更加完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中心城区、罗平县在巩固现有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的基础上,向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县城)的目标努力;沾益区、马龙县在2018年之前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进行逐项改造,提升城市人居环境,确保曲靖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顺利过关。已创建成为省级园林县城(城市)的宣威市、会泽县、富源县、师宗县4个县城要争取2017年、确保2019年成功创建为国家园林县城(城市)。陆良县要争取2016年成功创建为省级园林县城,2019年成功创建为国家园林县城。
二、全面推进,加快提升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一)科学布局,高标准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搞好园林绿化的依据。各县(市、区)要将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作为创建园林城市(县城)的首要工作,要尽快编制修订完毕,尽快改变绿地建设“无本可依”现象。规划要注重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立足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域特色,切实解决园林绿化用地不足、绿地范围不清等问题,明确近期、中期、远期建设目标,科学规划各类绿地,做到合理布局,均匀分布,保证城市绿化建设的科学性和超前性。要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在全面分析气候、地形、植被、水源等条件和特点的基础上,科学确定绿化方案,做到乔、灌、花、草相结合,点、线、面、环相衔接,更好地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发展的需要。
(二)加快建设,完善绿地体系。充分挖掘土地潜力,合理利用各类空置土地进行绿化建设,千方百计增强绿量,扩大绿地面积。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等“四绿”指标是创建园林城市(县城)的基本要求。增绿重点应当放在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和道路绿地上,高标准做好道路绿地建设,打造城区优美风景线,加强社会绿化,向单位要绿,向居住区要绿。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灭绿化盲点,积极发展阳台绿化、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向空中“增绿”。
(三)强化管理,充分发挥绿化效应。将“绿线”管理列入建设项目“一条龙”审批程序,切实落实建设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绿色图章”审批制度。不断完善各类绿地管理保护、检查考核等规章,建立专职执法队伍,将已建成的和规划建设的各类绿地作为城市“绿线”管制的重点部位,严格监督管理,使各类绿地得到有效保护。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在增加城区绿量的同时,要注重其他城市功能的完善,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着重抓好交通运输体系、循环体系、环保环卫体系、垃圾处理体系、防灾安全体系等建设。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面落实园林城市(县城)各项标准。
(五)统筹推进,全面提升创建效果。把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工作与提升城市容貌整体水平有机结合起来,经常开展市容卫生、交通秩序、河道水源等专项整治活动,以“四个延伸、三个覆盖”目标,即由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向小街道、社区、单位和城乡结合部延伸,实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专项整治、文明环境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创建园林城市(县城)的总体效果。
三、强化措施,确保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工作取得成效
(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把加强城市园林绿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制定各地创建园林城市的工作目标、对策和具体措施,细化工作方案,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进度安排,确保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城市园林绿化的重要性,坚定生态文明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严格落实园林绿化责任,做好机关园林绿化、单位园林绿化,协调组织好所辖、所管、所属的系统、区域、场所、设施等的园林绿化。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乡园林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函〔2016〕68号)的有关要求,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部门负责城市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农业、林业部门负责乡村园林绿化和农田林网化,教育部门负责校园绿化,民政部门负责公墓绿化,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铁路等沿线绿化,水利部门负责江河湖泊库塘等沿岸绿化,文化部门负责文化场所、文化设施绿化,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院绿化,旅游部门负责景区绿化,国有企业负责厂矿绿化。中央驻曲靖单位、驻曲靖部队既要搞好大院绿化,又要发扬优良传统,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宣传等部门要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宣传力度,营造全民搞绿化的浓厚氛围,提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城市园林绿化的意识。
(三)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各县(市、区)要认真抓好城市园林绿化示范工程建设,统筹协调落实好城市园林绿化用地,整合资金,加大投入,集中投放,以点带面,全面掀起城市园林绿化新高潮。要进积极引构建多元化筹资、多方面参与的城市园林绿化格局。鼓励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承包、租赁、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取得城市园林绿化用地经营权,投资园林绿化工程;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捐资开展园林绿化,建立企业捐资开展碳汇造林机制;积极探索城市园林绿化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公益性园林绿化项目。
201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县城和国家园林城镇标准进行了修订,已经形成了《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与评审办法》及《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征求意见稿),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意见征求和后期修改完善。在新的申报与评审办法和考核标准未出台之前,各申报城市(县城)依然按照原有申报与评审办法和考核标准进行申报、创建。待新修订的申报与评审办法和考核标准正式出台后,将按照新修订的进行申报和创建。各地在推进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许菊芬;电话:3218309)
附件:
1.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uploadfile/2016/0823/20160823042846940.docx
2.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uploadfile/2016/0823/20160823042911130.docx
3.国家园林县城、城镇申报与评审办法
/uploadfile/2016/0823/20160823043240342.docx
4.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uploadfile/2016/0823/20160823043258650.docx
5.云南省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申报与评审办法
/uploadfile/2016/0823/20160823043322898.docx
6.云南省园林县城标准
/uploadfile/2016/0823/20160823043339655.docx
曲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8日
2016年7月2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会议明确要求要加大城乡绿地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园林绿化在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改善人居环境、绿色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全面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会议有关要求,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国家(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强化责任,明确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工作的目标任务
开展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城市生态文明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种良好载体。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园林城市(县城)为载体,以推进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为手段,力争用3至5年时间,使各县(市、区)园林绿化水平显著提升,城市(县城)功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系统结构更趋合理、功能更加完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中心城区、罗平县在巩固现有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的基础上,向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县城)的目标努力;沾益区、马龙县在2018年之前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进行逐项改造,提升城市人居环境,确保曲靖市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顺利过关。已创建成为省级园林县城(城市)的宣威市、会泽县、富源县、师宗县4个县城要争取2017年、确保2019年成功创建为国家园林县城(城市)。陆良县要争取2016年成功创建为省级园林县城,2019年成功创建为国家园林县城。
二、全面推进,加快提升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一)科学布局,高标准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搞好园林绿化的依据。各县(市、区)要将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作为创建园林城市(县城)的首要工作,要尽快编制修订完毕,尽快改变绿地建设“无本可依”现象。规划要注重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立足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域特色,切实解决园林绿化用地不足、绿地范围不清等问题,明确近期、中期、远期建设目标,科学规划各类绿地,做到合理布局,均匀分布,保证城市绿化建设的科学性和超前性。要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在全面分析气候、地形、植被、水源等条件和特点的基础上,科学确定绿化方案,做到乔、灌、花、草相结合,点、线、面、环相衔接,更好地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发展的需要。
(二)加快建设,完善绿地体系。充分挖掘土地潜力,合理利用各类空置土地进行绿化建设,千方百计增强绿量,扩大绿地面积。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等“四绿”指标是创建园林城市(县城)的基本要求。增绿重点应当放在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和道路绿地上,高标准做好道路绿地建设,打造城区优美风景线,加强社会绿化,向单位要绿,向居住区要绿。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灭绿化盲点,积极发展阳台绿化、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向空中“增绿”。
(三)强化管理,充分发挥绿化效应。将“绿线”管理列入建设项目“一条龙”审批程序,切实落实建设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绿色图章”审批制度。不断完善各类绿地管理保护、检查考核等规章,建立专职执法队伍,将已建成的和规划建设的各类绿地作为城市“绿线”管制的重点部位,严格监督管理,使各类绿地得到有效保护。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在增加城区绿量的同时,要注重其他城市功能的完善,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着重抓好交通运输体系、循环体系、环保环卫体系、垃圾处理体系、防灾安全体系等建设。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面落实园林城市(县城)各项标准。
(五)统筹推进,全面提升创建效果。把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工作与提升城市容貌整体水平有机结合起来,经常开展市容卫生、交通秩序、河道水源等专项整治活动,以“四个延伸、三个覆盖”目标,即由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向小街道、社区、单位和城乡结合部延伸,实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专项整治、文明环境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创建园林城市(县城)的总体效果。
三、强化措施,确保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工作取得成效
(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把加强城市园林绿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制定各地创建园林城市的工作目标、对策和具体措施,细化工作方案,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进度安排,确保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城市园林绿化的重要性,坚定生态文明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严格落实园林绿化责任,做好机关园林绿化、单位园林绿化,协调组织好所辖、所管、所属的系统、区域、场所、设施等的园林绿化。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乡园林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函〔2016〕68号)的有关要求,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部门负责城市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农业、林业部门负责乡村园林绿化和农田林网化,教育部门负责校园绿化,民政部门负责公墓绿化,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铁路等沿线绿化,水利部门负责江河湖泊库塘等沿岸绿化,文化部门负责文化场所、文化设施绿化,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院绿化,旅游部门负责景区绿化,国有企业负责厂矿绿化。中央驻曲靖单位、驻曲靖部队既要搞好大院绿化,又要发扬优良传统,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宣传等部门要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宣传力度,营造全民搞绿化的浓厚氛围,提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城市园林绿化的意识。
(三)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各县(市、区)要认真抓好城市园林绿化示范工程建设,统筹协调落实好城市园林绿化用地,整合资金,加大投入,集中投放,以点带面,全面掀起城市园林绿化新高潮。要进积极引构建多元化筹资、多方面参与的城市园林绿化格局。鼓励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承包、租赁、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取得城市园林绿化用地经营权,投资园林绿化工程;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捐资开展园林绿化,建立企业捐资开展碳汇造林机制;积极探索城市园林绿化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公益性园林绿化项目。
201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县城和国家园林城镇标准进行了修订,已经形成了《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与评审办法》及《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征求意见稿),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意见征求和后期修改完善。在新的申报与评审办法和考核标准未出台之前,各申报城市(县城)依然按照原有申报与评审办法和考核标准进行申报、创建。待新修订的申报与评审办法和考核标准正式出台后,将按照新修订的进行申报和创建。各地在推进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许菊芬;电话:3218309)
附件:
1.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uploadfile/2016/0823/20160823042846940.docx
2.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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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园林县城、城镇申报与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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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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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云南省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申报与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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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云南省园林县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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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