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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上报城市公园内私人会所高档餐馆等 清理整治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和有关专项工作部署,我部于2014年2月18日下发了《关于对城市公园内设置私人会所高档餐馆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整改的通知》(建办城函[2014]91号),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园内设置私人会所、高档餐馆和出租房屋(建筑)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群办发[2014]10号),要求对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实行会员制的会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对设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的会所依法依规整治,杜绝违法违规出租现象,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
  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照群办发[2014]10号文件要求,针对前一阶段调查发现的问题,跟踪督查本地区城市公园内私人会所、高档餐馆和违规出租经营场所的清理整治情况,抓紧汇总本地区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园内私人会所、高档餐馆和违规出租房屋(建筑)经营的整改情况,填报相关统计表(见附件1-3),并于2014年7月1日前报我部城市建设司。
联系电话:010-58934023   
传    真:010-58934690
电子邮箱:jsbcjsylc@163.com
 
附件:1. 城市公园内私人会所整改情况统计表
      2. 城市公园内高档餐馆整改情况统计表
      3. 城市公园内违规出租房屋(建筑)经营整改情况统计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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