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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驻曲各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四城”联创的统一部署,为加强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2015年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验收,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四城”联创指挥部的通知》(曲办字〔2013〕11号)、《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发〔2013〕16号)文件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印发曲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和工作方案,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和重点任务   
  (一)拟定曲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创建规划和重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创建管理制度和任务分解方案,制定创建联络员制度和信息交换制度,报创建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筹备召开全市创建动员大会、领导小组会议、创建推进会和工作会议。
  (二)指导曲靖经开区、麒麟区、沾益县、马龙县及创建责任单位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2014年6月底前,督促完成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和报批,并开工建设;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重点项目建设,并组织进行考核验收。   
  (三)加强同省住建厅、住建部的联系,做好市、区、县创建部门的联动协调工作,建立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联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2014年10月底前,报请省住建厅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向住建部申报,提交申报材料。
  (四)认真做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制作和报送工作,做好考核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2014年10月底前,组织完成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化遥感测试基础材料的测绘、编制和报送,向住建部申请进行遥感测试。2015年5月底前,完成验收资料文本、台账、影像资料及创建技术报告片的重新核对、校正和制作,按照国家园林城市验收的程序和办法,组织进行预验收。
  (五)定期组织对创建工作、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阶段性督查和考核,对推进不力的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完成整改。  
  (六)2013年12月底前,代起草《曲靖市城镇绿化条例》,报市委、市政府审定,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组织拟定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七)编印《曲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简报》,报道创建进展及督查考核情况。
  (八)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各创建成员单位、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每月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结上月工作,安排部署下月工作。
  2.联络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各创建成员单位、责任单位的联络员参加,每两周召开一次。安排创建技术业务工作、研究解决信息统计、报送及工作协调等一般性问题。每个创建成员单位、责任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
  3.办公室工作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每周召开一次,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周工作进行安排。
  (二)任务交办与督查制度
  根据创建实施方案、创建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创建目标任务分解交办到成员单位和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和任务交办书,明确完成时限、考核验收标准和奖惩办法。
  对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的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宣传发动和任务分解交办、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实行督查制度。
督查方式:
1.组织督查组到现场进行督查,发出督查、督办通知。
2.召开联络员会议通报督查、检查情况。
3.运用简讯、工作通报、督查专报等进行督办、通报。
4.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报道、通报。
5.组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座谈会进行督办、通报。
(三)宣传制度
1.编印曲靖创园工作简讯、简报,及时反映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2.曲靖报社、曲靖电视台、珠江网开设创园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创园进展情况,并对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
3.联系云南电视台、云南日报社、云南信息港播报和登载曲靖创园新闻。
4.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曲靖风景园林网,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通过政务网站,宣传园林绿化法规和创园知识,报道创园工作进展情况。
5.编印创园宣传画册,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
(四)目标责任奖惩制度:创园领导小组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和奖惩办法。
    三、办公室人员组成和分组
    主  任曾建明  市住建局局长
    副主任张绍稳  市规划局局长         
            孙伟增  曲靖经开区副主任
            方玉谷  市住建局副局长
            陈燕莺  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杨金荣  市林业局副局长
            周永江  麒麟区常务副区长 
            陶正荣  市风景园林管理站主任
    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全市相关部门抽调,并聘用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抽调人员在原单位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年度考核由办公室提出考核意见,原单位按照规定办理考核手续;聘用人员报酬根据每月工作完成情况量化考核后发放。办公室工作人员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规划建设组、督查组3个工作小组,负责创建、申报、督察、验收等组织协调工作,工作小组组长由市创园办副主任兼任。
    (一)综合组:组长: 方玉谷。负责创建工作的文秘、信息、档案和申报、验收等组织协调工作。
    (二)规划建设组:组长:陶正荣。负责规划、建设项目实施的指导、检查和推进。
    (三)督查组:组长: 陈燕莺。负责创建进展情况的督查,对好的经验及做法组织进行交流推广,对存在问题发出督查督办通知书,定期向市创建国家城市领导小组报送督查专报。
        
           
        

曲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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