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宣传工作的通知
麒麟区、沾益县、马龙县、经开区创园办、市直各创园责任单位:
为充分调动全民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共创”的良好氛围,确保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的顺利申报和验收,现就做好创建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的重点内容
(一)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的重大意义,《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园林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的基本内容和标准要求。
(二)宣传各责任单位扎实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工作以及广大市民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活动的成效和亮点。
(三)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做法,推动创建工作有效开展,并加强舆论监督力度,对开展创建认识不高、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及毁绿占绿等不文明、不守法的行为予以曝光,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宣传的具体要求
(一)各创建责任主体要结合创园工作实际,充分借助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网站、微博、公益短信、出租车LED显示屏、人行道两边隔离栏、电子广告牌等各种宣传载体,通过开办创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举办创园知识竞赛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创建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和新闻舆论监督,并在创园申报阶段、验收阶段进行重点高密度地宣传报道,着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及迎检氛围。
(二)各创建责任主体、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在火车站、汽车站、城市主要出入口、城市主干道、出租车、公交车辆和停车站点等城市重点地段发布创建公益广告,充分展示城市(县城)美好形象。
(三)各责任单位要充分结合拆临拆违、拆墙透绿、立体绿化专项行动和建筑工地围挡美化等形式开展创建宣传,积极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四)麒麟区、经开区的宣传工作要做到有专人负责,每个街道办事处有创建宣传专栏、每个社区有宣传窗口,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实时更新,及时做好图片、音频、视频等宣传资料的收集,建立宣传台账和档案。
(五)沾益县、马龙县要制定宣传方案,抓好创建宣传,多渠道、多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好宣传台账的痕迹管理。
为充分调动全民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共创”的良好氛围,确保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的顺利申报和验收,现就做好创建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的重点内容
(一)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的重大意义,《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国家园林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县城标准》的基本内容和标准要求。
(二)宣传各责任单位扎实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工作以及广大市民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活动的成效和亮点。
(三)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做法,推动创建工作有效开展,并加强舆论监督力度,对开展创建认识不高、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及毁绿占绿等不文明、不守法的行为予以曝光,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宣传的具体要求
(一)各创建责任主体要结合创园工作实际,充分借助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网站、微博、公益短信、出租车LED显示屏、人行道两边隔离栏、电子广告牌等各种宣传载体,通过开办创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举办创园知识竞赛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创建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和新闻舆论监督,并在创园申报阶段、验收阶段进行重点高密度地宣传报道,着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及迎检氛围。
(二)各创建责任主体、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在火车站、汽车站、城市主要出入口、城市主干道、出租车、公交车辆和停车站点等城市重点地段发布创建公益广告,充分展示城市(县城)美好形象。
(三)各责任单位要充分结合拆临拆违、拆墙透绿、立体绿化专项行动和建筑工地围挡美化等形式开展创建宣传,积极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四)麒麟区、经开区的宣传工作要做到有专人负责,每个街道办事处有创建宣传专栏、每个社区有宣传窗口,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实时更新,及时做好图片、音频、视频等宣传资料的收集,建立宣传台账和档案。
(五)沾益县、马龙县要制定宣传方案,抓好创建宣传,多渠道、多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好宣传台账的痕迹管理。
曲靖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8日